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办法》,特做出如下安排:
一、推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口语水平,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分。
二、面试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受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时间通知。
四、复试地点:腾讯会议视频面试
五、复试内容:
1、考生英语、汉语自我介绍;2、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3、面试考官随机提问专业相关问题。
注:复试前考生须向学院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成绩单、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缴费凭证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将上述资料上传至邮keyanban211@163.com)
六、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交纳复试费每生90元(一定要选择硕士缴费),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须用身份证号先注册再缴费)。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七、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视为同意录取。
八、学院对拟录取的硕士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83955458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c211
九、其他事项
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4、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