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50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学院推免工作,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现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为:7月5日-7月16日,申诉电话:7月5日-7月9日孙老师022-83955763;7月10日-7月16日孙老师13312105527。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50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学院推免工作,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现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为:7月5日-7月16日,申诉电话:7月5日-7月9日孙老师022-83955763;7月10日-7月16日孙老师1331210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