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

发布者:许世超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次数:473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节俭过节的通知

发布人:王有玺    发稿时间:2020-09-29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节点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中秋国庆期间严厉整治“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和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是针对四风的一些新形式、新表现,把整治“四风”、深化作风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实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执行疫情常态化下各项措施规定,带头遵守离津报备的有关工作要求,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警示教育,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监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见附件1),要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发生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胜利成果。

二、严格做到“十严禁”,坚守纪律红线

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自觉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狠抓作风建设,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十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三、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

全校各二级纪检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职能,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务实有效方式,切实把“十严禁”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查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填写《监督自查表》(见附件2),并于10月12日前将《监督自查表驻校纪检监察组(行政中心115。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抓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问题,离津未请假报备的问题,餐饮浪费特别是大吃大喝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向校党委和驻校纪检监察组报告,驻校纪检监察组将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治“四风”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时坚持破立并举,促进长效常治,深度剖析存在的制度漏洞,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附件1《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监督自查表》

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955126

驻校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3955048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驻天津工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