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建伟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12889

为做好我校2019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工作事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依靠本人及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校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

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经审查合格,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及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能正确使用贷款款项、按期参加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活动并在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6.原则上已申请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本人所在学院和学号。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复印要求见样表)(一份)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报批书》(一份)

5.《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一份)  

6.天津本地农行卡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签上本人姓名。

7.未满18周岁(200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父母亲笔签字、盖章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意书》一份。

    三、基本流程:

请在12月2日申请之前联系学办王建伟老师,办公电话83955538。

1.学生申请

申请贷款的学生请登录学工部网站http://xgb.tiangong.edu.cn,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用黑色水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要求参照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手填

申请阶段需要注意:第一,检查本人身份证是否过期或即将过期,如过期即将过期或丢失请立即补办,否则无法办理贷款;第二,是否有曾用跟现在身份证姓名不完全一致的名字开过农业银行卡,如果有请注销曾用名下的农行卡并做账户归集(新疆籍学生尤其注意),否则银行系统将拒绝贷款。

2.学院审核

    各学院严格审核申请贷款学生的贷款资格及审查学生递交的所有书面材料是否符合通知要求。审核之后,本学院申学生的材料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名单按要求整理排序后交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3.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组织政策宣讲及签订合同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复核,拟定于1210中午12:30-13:45在艺缘活动中心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征信知识宣讲会,所有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准时参加;12月17日12:30学生管理资助服务中心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合同及相关材料

4.经办银行面签

12月中旬贷款经办银行工作人员来学校进行合同面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意书(未满18周岁填写)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报批书

4-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5-学生证复印格式要求

附件6-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


附表1-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附表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意书(未满18周岁填写).doc

附表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报批书.xls

附表4-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doc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doc

学生证复印格式要求.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年十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