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土地资源管理)

发布者:程一鸣发布时间:2023-06-27浏览次数:5551

学科代码: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述

土地资源管理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领域,注重综合运用管理学、资源学、生态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我国尤其是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发展,已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在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生态修复、城乡土地利用转型与重构等方面形成了研究优势和特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学科及专业水平在天津市属高校中位居前列。

二、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

1、自然资源调查与资产管理

2、数字国土与遥感监测分析

3、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

4、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

5、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转型

三、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总目标,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事业心和敬业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具有创新精神的土地资源管理高层次专业人才;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及交叉领域的基础知识,掌握遥感监测与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地利用重构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研究技能,了解本领域研究动态,具有承担相关课题研究的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规划设计、咨询、评估、研发等工作。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即指导教师个别指导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导师指导小组的建立和管理由导师负责,成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审批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专业核心学位课、专业方向学位课、非学位课四部分。研究生选课按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完成。学分要求:总学分≥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7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非学位课程≥10学分。非学位课程可在本专业和全校其它专业已开出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中任选,若选本学科学位课,课程性质记为“学位课”,选修其它课程,课程性质记为“非学位课”(跨专业跨学院选课要以开课学院开出此课为前提)。

开设课程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学     位     课    程

公共学位课(必修)

223101001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1

1230710013

第一外国语

60

3

1

1230810013

应用统计

54

3

1

123101302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2

1231420101

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

18

1

2

专业核心

学位课

2130411142

土地经济理论

32

2

1

2230411062

公共政策分析与方法

32

2

1

专业方向

学位课

2230412072

土地信息技术

32

2

1

2230412081

遥感原理与应用

16

1

1

2130412072

土地系统分析

32

2

1

学位课程学分 ≥17学分

必修

环节

学术报告

1-2

1

2-3

教学实践或工程实践

100

2

3



















213191301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述

30

2

2

2231413221

英语高级技能训练

30

1

2

2031313041

乒乓球

16

1

2

2031313031

健美操

16

1

2

2132103011

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

28

1

2

1230710031

科技论文外语写作

30

1

2

1230620011

知识产权

30

1

2

1230230113

材料近代测试与分析

48

3

2

1931113012

数学建模与算法设计

30

2

2

2031313022

创业管理

30

1

2









2130413162

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前沿

32

2

2

2130413172

现代土地评价理论与方法

32

2

2

2130423092

场地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

32

2

2

2130413192

土壤环境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32

2

2

2230413092

专业论文写作与研究方法

32

2

2

2230413102

无人机航测数据处理

32

2

2

2230413112

Matlab遥感图像处理

32

2

2

2230413122

自然资源价值核算与资产管理

32

2

2

2230413032

土壤健康评价

32

2

2

2230413132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专题

32

2

2

2230413142

湿地生态过程与环境响应

32

2

2

2230413152

土壤微生物研究前沿

32

2

2

总学分 ≥30学分

六、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1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

研究生在入学一年半内完成1-2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可以是读书报告、调研报告、论文阶段研究成果报告等。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课题研究方向的需要,阅读一定量的专业文献资料(不少于40篇),完成学术报告的要求。学术报告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记入成绩。

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后,在导师的安排下结合论文选题的需要有计划地参加不少于100学时工作量的实践活动。实践环节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记入成绩。

七、补修课程

凡在本学科上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基础课程。补修课不记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成绩单由学院留存。本学科方向的补修课程为:土地管理学、土地资源学。

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专业文献阅读进行选题并确定选题报告的内容后,举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会,由相关专家小组集体把关,严格审定,确保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可行性和论文工作量。于第三学期末交研究生院“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工作计划表”1份备案。

2)课题研究与中期阶段性报告

研究生在课题研究中期进行一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会由导师负责安排,相关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审定。相关记录表在答辩结束后与学位申请审核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学年。

  1. 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于第五学期末由学院安排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会。具体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参见《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津工大[2021]21号)。

2、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参见《天津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津工大[2021]21号),《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津工大[2021]23号),以及本学科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3、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达到《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津工大[2021]22号)和《天津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取得代表性成果的规定(试行)(2022年修订)》(津工大环境[2022]2号)中的相关要求。

九、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期限为3年。

十、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本学位授权点代表性成果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科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