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组织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校级/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磊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306


指导教师和同学:

根据市教委和学校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精神和《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工大[2017]261号)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级别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级别包括校级、市级和国家级。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要求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项市级或国家级大创项目。

2. 项目完成期限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根据情况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项目。学院应认真核查所申报项目,确保立项项目符合要求。

4.大创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三、组织安排

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审、排序,保证立项项目质量。

学院差额申报,上报限额为6项。学院统一组织学生申报,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按照专家评审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校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19年校级大创项目,并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天津市教委,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市级、国家级项目的评审

2019年校级大创项目评审将采用线上评审的形式。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941111:00前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院于201941115:00前,根据学院专家推荐结果,审核通过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项目。逾期未按要求申报或审核,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941111: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 电子版发送至309630951@qq.com

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按项目类型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平台”(http://bsgl.tiangong.edu.cn/aexp/)上传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推荐校级评审的项目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大创操作手册(附件4);

3)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1份,项目全体成员、全体指导教师签字)报送至学院教学办C211

未尽事宜,可向教学办咨询,联系人:王晓磊,联系电话:83955763

附件:

1.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名额分配表

2. 天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1.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3. 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

   4. 2019年大创操作手册

   5. 承诺书

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大创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rar

                                                                   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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